关于认定巴中市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认定巴中市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认定巴中市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

2010-11-30 10:13:30  浏览:696  作者:管理员
|认定nbsp五所nbsp示范校|

  各县(区)语委、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根据全市各学校申请,县(区)语委、教育局申报,市语委、市教育局组织专家于2010年上半年通过听、查、看、测试、座谈、访、议等形式,先后对巴中市实验小学、平昌县教师进修学校、通江县第二中学、通江县平溪中学、通江县民胜小学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运用、普通话普及等方面进行了认真量化评估,根据评估的情况,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5所学校均达到要求。经研究,巴中市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认定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巴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巴中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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