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巴教所【2011】18号
各县(区)教研室:
根据巴教所[2011]4号文件精神,我所将对各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考核评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年度重大目标任务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考核评估,引导教科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国家和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教育科研服务。
二、考评程序
(一)县(区)教研室自评
请各县(区)教研室于2011年12月25日之前,对照考核评估要点完成自评,按要求完整填写《巴中市各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考核自评表》(见附件),并形成30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
(二)市教科所考核小组集体评议
市教科所将综合《巴中市各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考核自评表》、自评报告、附佐证材料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县(区)教研室的工作进行评估,必要时实地予以核查,最后评分定级。160分-179分为三等奖;180分-199分为二等奖;200分及以上为一等奖。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我所将视情况对获三等奖以上的县(区)教研室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单个项目特别突出的给予单项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区)教研室将经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巴中市各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考核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打印稿(A4纸规格),连同有关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于12月25日前报送到市教科所办公室曾旭同志处。同时将自评表和自查报告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761371745@qq.com
联系人:曾旭 联系电话:5253112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巴中市各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考核自评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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