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转发《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通 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市教育直属学校、经开区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参与撰写,严禁抄袭。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要认真审核进行初选,确保成果质量与文本规范,5月25日前将初选后的优秀成果和填写好的《2018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审表》(附件3)、《2018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电子稿形式发至1724474121@qq.com;打印稿一式二份(全部加盖县区教研部门鲜章)邮寄:巴中市教育局八楼——市教科所王树林。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点击下载){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wjtz/2018/4/201804090954100349.doc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1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