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举办2019年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2012】1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57号)精神,着力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和谐发展。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15日(上午8:30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三、培训内容
(一)中小学生常见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及干预;
(二)校园心理健康和留守儿童关爱。
四、参培人员
各区县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研员1名,全市各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平昌县40人、通江县35人、南江县35人、巴州区40人、恩阳区35人,市直属学校和经开区学校各5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邀请国内知名心理教育专家,采用专题讲座、互动交流等方式,基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应用及师生心理健康维护进行培训。
(二)请各区县安排专人作为领队,负责培训期间相关事宜,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本次培训将执行严格考勤制度,对报到后未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通报。
(三)本次培训由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新华文轩巴中市公司承办,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协办。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和交通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将参培人员信息表(附件)汇总后于2019年12月12日报市教科所苟志弘(邮箱:524051715@qq.com)。
附件:巴中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员信息表{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wjtz/2019/12/201912111739172795.xls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9年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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