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四川省中小学学科课堂
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市直属学校,经开区中小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21】48号)精神,为切实转变课堂教学方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四川省中小学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转发你们,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按学段以学科为单位组织教师学习,产生大讨论并贯彻于教学实践之中,以形成常态之势。
附件:《四川省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PE.SiteConfig.ApplicationPath/}{PE.SiteConfig.uploaddir/}/wjtz/2021/8/202108251846595969.rar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年8月20日
赵建仁强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奋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