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教发中心),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巴中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活动要求
(一)作品制作要求以省文件规定为准(见附件)。
(二)各县(区)于2024年9月25日之前将视频作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选手推荐表(见附件)扫描后,打包提交至邮箱:416309921@qq.com。
(三)名额分配见下表
单位 | 小学低段 | 小学高段 | 初中段 | 普通高中 | 中职学校 |
县(区) | 15 | 15 | 20 | 15 | 15 |
经开区 | 5 | 5 | 3 | ||
巴中中学 | 3 | 3 | |||
巴中三中 | 3 | 3 | |||
巴中五中 | 3 | 3 | |||
市高级中学 | 3 | 3 | |||
龙泉外国语 | 3 | 3 | |||
市实验小学 | 3 | 3 | |||
中坝小学 | 3 | 3 |
(四)奖项设置
1.等级奖:各组别均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20%、30%、40%的比例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2.单项奖:设置“最佳风采奖”“最佳口才奖”和“最佳表演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参加活动并获奖的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4.优秀组织奖: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教研部门、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其它事项
(一)每部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人。指导老师是作品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等内容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次展示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人:李明,电话:18981698586。
附件: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7月11日